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东台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6-06点击次数:143次
东台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
东质食药安办发〔2025〕4 号
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东台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市经济开发区、沿海经济区、高新区、西溪景区 管委会,黄海森林公园管理中心,市各有关委办局,市各有关直 属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,积极引导各类组织 加强质量管理、追求卓越绩效,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加强全面质 量管理,树立一批高质量发展标杆,根据《东台市市长质量奖管 理办法》(东政办发〔2024 〕22 号)有关要求,决定组织开展 2024 年度东台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自 申报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。
二、奖项概况、评审标准
东台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管理等级评定
奖项,每年评定一次,分为“东台市市长质量奖”和“东台市市 长质量奖提名奖”两个奖项。每年评定数量各不超过 3 个。申报 主体为东台市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( 以下简称组织)。 评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GB/T19580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 和 GB/Z19579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》执行。
三、申报条件
( 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( 二)在市内登记注册,具有法人资格,正常运营 3 年以上;
( 三)符合国家和省、市产业、质量、环保、安全等政策, 依法取得相应资质;
( 四)通过 GB/T19001-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 国际通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并有效运行 2 年以上;推广应用卓 越绩效管理模式 2 年以上;注重 自主创新,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 业特色、企业特点和标杆示范作用;
( 五)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,从事生产、经营活 动的组织,主要经济、技术、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 地位;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,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;
( 六)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; 近 3 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、安全生产、环境污染、公共卫生、食 品安全等事故,无重大质量投诉,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
质量异议、索赔和退货,无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, 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,无其他较大及以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(至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);出 口企业未发生 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、销毁或官方通报;
( 七)在一个申报周期内,有关联关系的母、子公司中,只 可有一家申报东台市市长质量奖。母公司已获得东台市级以上政 府质量奖(包括中国质量奖及其提名奖、本省及外省省级政府质 量奖及其提名奖、盐城市市长质量奖及其提名奖、东台市市长质 量奖及其提名奖)的,不再接受其子公司的申报。子公司已获得 东台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的,一般情况不再接受其母公司的申报。
四、申报材料
( 一)申报表。应全项目填写,具体要求见各表后"注" 。如 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,未填项需要说明原因。
( 二)组织概述。3000 字以内,内容要求见 GB/Z19579-2012 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》附录 B。
( 三) 自评报告。对照 GB/T19580-2012《卓越绩效评价准 则》要求,通过事实和数据,从采用方法、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 三个方面,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、过程、成效和经 验。
( 四)典型案例。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、产生显
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。
( 五)证实性材料。包括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涉及市场 准入的产品、工程、服务类许可证、强制性认证及资质证书复印 件;已获取的各类体系认证(含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)证书复印件;近 3 年的外部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(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); 近 3 年获得市级及市以上质量荣誉(包括品牌)的证书复印件; 组织机构图及组织自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等。
( 六 )申报材料应针对性强、重点突出、准确简洁。申报材 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。涉及商业秘密的,申报组织应 当予以脱密处理并进行注明。
( 七)所有申报材料以 A4 纸幅面装订成 2 册(标准 A4 纸 正反双面打印,合并软封面装订成册) 。材料 1—4 为一册,总页 数不得超过 200 页,证实性材料单独为一册,一式三份,并在每 册侧脊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,两册材料均辅以目录和页次。同时 需提供 PDF 电子文档(发送至电子邮箱 563006989@qq.com )或 电子版文件(U 盘)。
五、评定工作进度安排
( 一)2025 年 7 月 20 日前: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 员会办公室受理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;
( 二)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9 月 5 日: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 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,组织评审专家 进行资料评分,形成资料评审报告及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名 单;
( 三)2025 年 9 月 6 日至 11 月 15 日 :市质量发展和食品 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现场评审,形成现场评审报告, 提出候选名单;
( 四)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 :征求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意见,审议东台市市长质量奖候选名 单,形成推荐名单;
(五)推荐名单在东台市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后,报市政府 常务会议审定最终获奖组织;
( 六)对获奖企业( 组织)进行表彰、奖励。
六、评定工作要求
( 一)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、各镇区 和行业协会、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应结合本部门、本地区实际情况, 做好市长质量奖的推荐及宣传工作;
( 二)承担市长质量奖评定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保守组 织的商业秘密,严于律己,公正廉洁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、程序、 标准进行评审;
( 三)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,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 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、造成不良后果的机构或个人,取消其 评审工作资格,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。 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七、其他事项
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东台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,联系人:姜新华、吕蓉, 联系电话:85265419, 15949109919 ,地址:东台市金海中路 9 号。
附件:《东台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》
东台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2025 年 6 月 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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